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费并不是终身的,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