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遗嘱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
2、遗嘱人应当对自己去世之后的遗产予以交代,包括遗产的范围、名称、数量。
3、遗嘱人应当明确遗产的归属。遗嘱人可以通过遗嘱将自己的遗产遗留给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
4、遗嘱人应当在遗嘱中明确继承份额。
5、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继承法》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