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担保是指中国境内机构以保函、备用信用证、本票、汇票等形式出具对外担保。
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作出决议,不得突破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必须符合下面几点:
1、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作出决议。
2、不得突破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
3、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决议,且在决议表决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