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想解除劳动合同合法,行使单方劳动合同解除权时,应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