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以考核处于末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这才是违法的。实务中,有用人单位对于处于末位的劳动者将调离某一职位,即调岗。还有的用人单位对于处于末位,在经过培训后仍然处于末位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将不再与之续签,即终止劳动合同。这两种形式的“末位淘汰”都是合法的,没有任何法律障碍。
劳动者自动离职与解除合同的区分:
一、在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情形下,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由于劳动者自动辞职后,双方劳动关系是否解除处于不确定状态,用人单位难以以辞职确定解除劳动关系的事由,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以自动离职为由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作为一种双方行为,无论是劳动者首先提出解除还是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只要对方同意达成一致意见,均可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024-07-19 09:52
如果用人单位仅仅以末位淘汰制作为依据或理由辞退员工,是不合法的。
但是如果在末位淘汰制下,员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员工存在过失性或者无过失性辞退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是合法的。
也就是说,末位淘汰制不是法律规定的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必须要满足法定情形的,在末位淘汰制下辞退员工才是合法的。
2022-08-12 09:57
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2-09-24 11:14
末位淘汰被辞退有补偿金。
法律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的,企业方能与其解除合同。然而“末位淘汰”只能衡量劳动者在一群人中的业务水平排名,但不代表其不能胜任工作。可能该劳动者明明做得很好,但由于其他同事比他更优秀,他便惨遭淘汰。从实际影响看,“末尾淘汰”制度造成了部分员工就业状况不稳定,扰乱了社会正常的就业秩序。因此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应该给付补偿金。
2022-10-11 13:51
末位淘汰被辞退有补偿金,且单位应当双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因为这属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末尾淘汰制度中处以末位的劳动者,并不代表其不能胜任工作;
因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其辞退,所以这种情况单位将劳动者辞退的属干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信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2-08-11 11:40
末位淘汰被辞退有补偿金。
每个用人单位都有自己的管理章程,单位为了提高盈利,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可以采取符合劳动法的绩效管理方法。末位淘汰制这种业绩考察制度,本身就存在着不合理的地方,因此,员工的业绩也就不能证明员工自身的能力。
我国劳动法规定,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被解除。用人单位需要按该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要发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会发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