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交通事故诉讼,一般管辖权是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