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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预售商品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房产纠纷 2020-08-25 19:54 标签: 出售 预售 商品房 满足 条件

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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