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使用权置换应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置换外购土地以置换土地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之间的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