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抗诉的条件有:1、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程序是:1、下抗上审;2、同抗同审:《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