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丈夫私下向外借钱,没经我签字,属于夫妻债务吗?
您好,要看借款是否用于婚姻生活,用于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反之则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考虑以下两个判断标准: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享有,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其为共同债务。本案中,吴某表示不认识潘某,不知该借款,借条上也无吴某签名,不能证明该借款是吴某与李某共同意思表示李某在一定期限内多次借款,数额较大,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吴某分享了借款所带来的利益。综上所述,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