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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劣药立案标准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0-08-15 11:40 标签: 销售 劣药 立案 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141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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