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逮捕变更监视居住的手续的办理流程如下:
1、办案部门制作《呈请监视居住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2、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监视居住的,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和《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
3、犯罪嫌疑人有固定住处的,在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指定居所执行;
4、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宣布监视居住,应当由二名以上侦查人员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