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下列材料:
1、《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3、《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4、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被评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选择不保留劳动关系的,应提交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申领工伤伙食补助费的,需提交《城镇职工工伤保险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单》或《工伤医疗康复费审核单》原件及复印件,如无则需提供工伤病人的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或住院病历首页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