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公安局会有档案记录,会存档的,但是一般人和单位无法查询到。因为公安机关不允许个人和单位私自查询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