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行政处罚记入档案。 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会将处罚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并且会计入计算机系统保存。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以文字、音像等形式,对行政处罚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归档保存。
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八条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2023-05-26 08:34
行政处罚记入档案。 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会将处罚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并且会计入计算机系统保存。
2023-05-22 15:03
行政处罚记入档案。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会将处罚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并且会计入计算机系统保存。
2023-05-26 08:47
行政处罚会录入档案,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会将处罚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并且会计入计算机系统保存,而且不但会进入个人档案,单位的档案也会记录,在行政处罚期满或撤销后2年内,不仅个人不能评优评先,还会影响单位评选。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2022-08-09 09:21
2022-09-27 11:22
“鉴定期间”,是指公安机关提交鉴定之日起至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公安机关的期间。公安机关应当切实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治安案件。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不能因已超过法定办案期限就不再调查取证。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逃,导致无法查清案件事实,无法收集足够证据而结不了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向被侵害人说明原因。对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治安案件的办案期限,应当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