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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及归责原则

劳动工伤 2020-09-02 12:08 标签: 劳务 关系 雇佣 区别 归责 原则

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

1、主体范围不同。

2、紧密程度不同。

3、待遇以及劳动报酬支付不同。

4、法律适用不同。

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法》第35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3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个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个人应当承担帮工责任。被帮个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帮工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个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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