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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可否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工伤 2020-09-02 12:58 标签: 试用期 可否 提出 解除 劳动 合同

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的员工如果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严格符合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需要在劳动者入职时明确约定录用条件。

2.用人单位有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证明。

3.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在试用期内提出。

4.用人单位需要书面通知劳动者。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1项,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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