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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婚姻登记彩礼应否返还

婚姻家庭 2020-08-23 10:07 标签: 婚姻 登记 彩礼 应否 返还

对未办婚姻登记,一方主张返还彩礼的,应当返还,但确有证据证明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或非婚生子女抚养的,也可拒绝返还。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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