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安机关传唤最长时间是24小时,拘役最长不得超过1年。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半年)。《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