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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抢劫罪加重的类型是如何规定的

刑事辩护 2020-08-15 18:32 标签: 刑法 修正案 抢劫罪 加重 类型 规定

抢劫罪的加重情节:

1、入户抢劫;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3、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4、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

7、持枪抢劫;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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