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收房应该注意:结清水表账单,告知电表状况,协助煤气过户,签订新的物业供暖协议,结清电话费,协助有线电视过户,结算维修基金,附属设施,迁移户口,买家在房屋交接日前一天可到相关部门查阅卖家的户口是否已经迁出。
【法律依据】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