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损失:
(1)失去申请重新鉴定伤残等级的权利。
(2)失去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
(3)失去了享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权利。
(4)失去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权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