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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不予受理,法院是否会受理

劳动工伤 2020-09-02 15:34 标签: 劳动 争议 仲裁委员会 裁定 不予 受理 法院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不予受理,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第二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

()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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