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的流程如下:
1、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认定后,待病情稳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立专家组;
4、鉴定;
5、出具鉴定结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