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解除时,共有财产如何分割,由同居关系的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进行妥善分割。
【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