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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双方住所地不一由哪个法院管辖

婚姻家庭 2020-08-23 17:01 标签: 离婚 双方 住所地 法院 管辖

离婚双方住所地不一的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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