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的基本要件有:
1、要约是特定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
2、要约应包含在被接受时就受其约束的意旨;
3、要约的内容应当确定,能够在当事人之间建立起债权债务关系。
根据《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要约不可撤销的情形有: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