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的业主知情权主要是查阅权,小区业主有权查阅:
1、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2、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及会议记录。
3、物业服务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
4、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处分情况。
维护业主的知情权:如果物业不配合,业主委员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查阅。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