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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以及怎么量刑

刑事辩护 2020-08-16 04:36 标签: 信用证 诈骗罪 立案 标准 量刑

信用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使用作废的信用证,骗取信用证以及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行为;

2、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的信用证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量刑标准如下:

《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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