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期间不服从政府决定的行为,需承担何法律后果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期间不服从政府决定的行为,需承担以下法律后果:

《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法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

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项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

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