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发生以后,需要建立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八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应当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