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具有以下法律效力:
1. 放弃继承权,不产生代位继承。
2. 放弃继承权是无条件和无保留要求的。
3. 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要恢复继承权,需经法院作出决定。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