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医疗物资企业经营不合格医疗物资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
或者销售明知是用于防治该肺炎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不具有防护、救治功能;
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依照《刑法》第145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145条,生产不符合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
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两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