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抵债协议效力被刑事判决否定,可以依据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以及所有权可不登记的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