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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承诺自愿承担债务的效力认定

债权债务 2020-08-17 23:55 标签: 第三人 承诺 自愿 承担 债务 效力 认定
第三人承诺自愿承担债务的,是有效的,应当与债务人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十三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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