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重组是指公司在市场竞争中,遇到经营困难或者是发展需要;
与其他一个或多个企业或者是分支机构进行合并成一个企业的民事法律行为;企业合并分为吸收合同和新设合并。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