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上的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但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