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判处死缓的,是可以减刑的,但是对一部分死缓罪犯,可以限制减刑。
根据《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