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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物去向影响索贿定性吗

刑事辩护 2020-08-16 18:37 标签: 财物 去向 影响 索贿 定性

财物去向是不影响索贿定性的,只要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他人索要或勒索并收受财物的,构成受贿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383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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