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适合于任何罪名,只要符合下列情形就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及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43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刑法》第44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