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被判处缓刑的,可以减刑。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
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以及判决生效后剩余刑期不满一年有期徒刑的罪犯,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酌情减刑,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