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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方可否行使对子女的探视权

婚姻家庭 2020-08-24 06:24 标签: 离婚 一方 可否 行使 子女 探视

可以行使对子女的抚养权,这是法律赋予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的权利,并且另一方应当配合。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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