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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事项不属法院受理范围,法院可以拒绝予以执行吗

劳动工伤 2020-09-03 01:23 标签: 劳动 仲裁 事项 法院 受理 范围 可以 拒绝 予以 执行

劳动仲裁事项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法院可以拒绝予以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围,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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