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协商的协议解除合同,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的。
只是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