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并购双方的产业特征划分,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按并购的实现方式划分,分为承担债务式、现金购买式和股份交易式并购。按照目标公司管理层是否合作划分,分为善意并购和敌意并购。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