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猥亵儿童罪中对公共场合的认定:“公共场所”是供不特定或者多人使用的场所,具有涉众性、社会性的特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