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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法定理由感情确已破裂的具体情形

婚姻家庭 2020-08-24 07:22 标签: 离婚 法定理由 感情 破裂 情形

感情确已破裂是诉讼离婚的法定理由。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下: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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