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的一般是在犯罪嫌疑人的住所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指定监视居住,可以折抵管制期限,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
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