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全额退款,并且,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一定的损失,因为错过了最佳选购其它房子的机会,给买方造成了隐形的损失。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