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证上一人未签字的居间协议是有效的,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居间买卖双方明知另一个共有人可能不同意的情况下,仍然签订居间合同的,应当认定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